就农业生产过程中两项补贴公开答复 三农政策-聚焦三农 朱文韬 296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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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

就农业生产过程中两项补贴公开答复

2019-09-29 09:26 | 来源: 吉林农村报

  日前,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就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加大有机肥推广使用力度、推动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建议,公开答复。答复中提到两项补贴,一个是有机肥堆沤施用环节补贴,一个是秸秆还田补贴。

  关于开展有机肥堆沤施用环节补贴

  答复称,为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农业农村部采取多种措施推广使用有机肥。一是强化政策引导。2015年,印发《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在有条件的地区,引导农民施用根瘤菌剂,促进花生、大豆和苜蓿等豆科作物固氮肥田。二是加大补贴力度。结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等项目,采用物化补贴的方式,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相继出台了农民施用商品有机肥补贴的政策,补贴金额为每吨 150-480元。三是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

  2017年以来,在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的地方选择175个重点县(市、区)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生产技术模式,构建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长效机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中央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的补助政策,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步伐。

  关于开展秸秆还田补贴

  答复表示,中央财政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一是在农机购置补贴中予以支持。2018年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出台了《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将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膨化机、秸秆压块(粒、棒)机等秸秆综合处理机械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地可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对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机具应补尽补。二是支持各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2019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安排19.5亿元,支持各地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鼓励探索建立“谁受益谁处理”“秸秆换有机肥”等机制,通过政策引导,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编辑: 朱文韬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