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设网捕鸟被判刑 传统观念需更新 农民与法-农业频道 朱文韬 2958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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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农设网捕鸟被判刑 传统观念需更新

2019-09-12 10:00 | 来源: 农民日报

  杨朝清

  为了防止鸟类啄食地里的西瓜,湖北武汉市江夏区一位瓜农在西瓜地里架设了5副丝网捕鸟,民警现场查获13只死去的野生鸟类。最终,该男子因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3个月。

  不论是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传统观念里,农民为了防止鸟类“偷吃”围网捕鸟,似乎合情合理,没有不妥。然而,“瓜农设网捕鸟被判刑”犹如一面镜子,提醒和启示我们——即使是约定俗成、心照不宣的老经验、老办法,也不见得都契合法律规范;如果不能打破思维定式、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不仅会给野生动物带来伤害,也会让“无知无畏”的自己接受法律的规训与惩罚。

  现代化进程的滚滚车轮,让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农业社会相比,现代社会的生态环境已经发生了鲜明的变化,野生动物保护需要增强一种“等不及”“伤不起”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避免鸟类啄食西瓜,设网捕鸟固然成本低、见效快,却对野生动物带来了巨大伤害。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法规,未取得特许猎捕证或未按特许猎捕证规定猎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猎捕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瓜农设网捕鸟被判刑”并不是无的放矢,而是有着法律依据。

  在经典纪录片《乡村里的中国》中,山东省沂源县杓峪村的农民杜深忠和妻子张兆珍辛苦大半年的玉米棒子让獾子吃了不少,张兆珍心疼不已,认为应该下药把那些獾子毒死。作为乡村里的“文化人”、家庭经济困难的杜深忠却说,獾子是野生保护动物,糟蹋点玉米就让它们糟蹋吧。为了在土地上得到更多的激励和回报,为了实现“增产又增收”,许多农民像张兆珍一样将野生动物视为“敌人”,像杜深忠一样具有生态保护意识、有着自己丰盈精神世界的农民,终究还是太少了。

  一边是农民种植西瓜不容易,渴望减少损失;一边是野生动物需要保护,不能任由农民用“老办法”来伤害野生动物。避免鸟类啄食西瓜作为一种正当的利益诉求,并没有原罪,却不能采取剑走偏锋的做法。设网捕鸟固然易于操作,但对鸟类的伤害却是难以挽回的。

  不论是编织“稻草人”,还是增加到田间地头巡逻的次数,这些做法固然有一定的效果,却难以长久,通过科技创新既保护野生动物也兼顾农民的利益诉求,才是治本之道。避免“瓜农设网捕鸟被判刑”再次上演,既需要农民的传统观念与时代接轨,也离不开科技创新为农民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驱鸟产品。


编辑: 朱文韬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