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子女是否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和房屋? 农民与法-农业频道 温明 284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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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子女是否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和房屋?

2019-03-25 12:19 | 来源: 通化日报

  案情回顾:

  王某原系农村户口,后因升学工作等原因迁入城市居住,并转为城镇户口,2018年王某居住在农村老家的父母相继去世,留有农村住房一户,但就房屋继承问题产生疑问,城镇户口子女是否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和房屋?记者咨询了吉林易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先。

  律师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可自己建房。

  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一旦宅基地上的房屋毁坏消失,宅基地也会被集体收回。

  因此,王某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遇到拆迁,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吗?

  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拆迁补偿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地上建筑物,也就是房屋所有权是归产权人所有的,作为父母的遗产,无论户口在哪里,子女都有权继承;另外一种是对宅基上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属于遗产部分,所以不能继承。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咨询电话:18643546509张东先

  记者 刘书晗

编辑: 温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